單位 | 教務處 | 發公告者 | 註冊組 | 來源 | 172.16.?.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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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 | 數位學生證使用期限說明(本屆高一新生請看第二、三點) | 相關網址 | 無 | 人氣 | 176 |
時間 | 2017-09-11 11:58:42 | 相關附件 | 無 | 管理 | 編修 刪除 |
一、本局發行之數位學生證結合悠遊卡功能,學生可持數位學生證搭乘臺北市公共運輸工具,並享有學生票價優惠。
二、105學年畢業生於106年6月份畢業,升學後新生數位學生證於9月起陸續發放,為避免學生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無數位學生證使用之空窗期,援例畢業生可持原數位學生證以優惠票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,
有效期限至106年10月31日止,之後將改以普通票費率扣款。
三、於新舊數位學生證換發過渡期間,高中職新生可持國中數位學生證、國中新生可持國小數位學生證搭乘公車一事,已函知相關公車業者,請學校加強宣導,讓學生及學生家長確實瞭解。